伏羲和女娲是姐弟 - 为何能够结婚?来熟悉下上古时代的婚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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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1-11-16 11:00:01
人类初期 , 社会制度十分简易。在其中婚制的转型就变成了社会变革的一大标示。《汉书》说 : “婚姻生活之礼 , 伦常之大者也”。严格意义上来说 , 远古时代阶段沒有婚制 , 仅有婚配规章制度。不過从理论上而言 , 婚配也归属于婚姻生活。在人类社会史上 , 婚制史怎样发展趋势的呢 ?我带大伙儿一起熟悉下。
一 , 族内婚
人类最开始的社团组织称为原始群。马克思说“为了更佳地在發展中摆脱小动物情况 , 完成天地中最杰出的发展 , 还必须一种要素 : 以群的协同能量和 动物权利来填补个人正当防卫工作能力的不够。”事实上人类的原始群理应有灵长类动物人群转换而成。这类社会意识形态一般几十人为一个人群 , 主题活动范畴十分比较有限 , 对外开放沟通交流也少。在这个阶段 , 人类的婚制为群婚制或是杂婚制。
严格意义上来说 , 那时候并无婚姻生活 , 反而是杂乱无章的配种。该阶段“人猿相揖别”没多久 , 人类还有很多一般小动物的特点。那时候的配种情况十分错乱 , 和 一般小动物沒有差别。平辈的兄弟姊妹 , 下上辈人的老老少少都能随意婚配。儿女只知其母 , 不知父亲。《列子.汤问》记述中的“男孩和 女孩杂游 , 不聘不媒。”也就体现了这些状况。《吕氏春秋》云 : 昔太古无尝君矣 , 其民聚生群处 , 升麻不知道父 , 无亲朋好友弟兄夫妻男孩和 女孩之别 , 无左右长幼尊卑之道”。
这类杂乱无章的情况显而易见无法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断发展 , 由此人类就慢慢开始标准自身的婚配个人行为。最开始 , 人类开始严禁左右辈中间的婚配个人行为 , 人类的婚姻生活就仅限于平辈中间。在我国神话故事中 , 女娲娘娘和 伏羲是姐弟结婚 , 这就是族内平辈婚的反映。我国以往某些比较落伍的种族也以前长久性保存这类婚制 , 如云南省和 河南的某些壮族人群中也有双胞胎宝宝姐弟结婚的风俗习惯。人类的婚姻生活从群婚到平辈群是当今社会的一大发展 , 它不但推动了人类的身体素质演变 , 人的大脑发展趋势 , 还促使人类的长幼尊卑 , 辈分观念发生 , 是人类伦理道德意识萌芽期的关键。
女娲伏羲图
族内婚在人类有史以来存有的时间最多的 , 从人类引發一直持续到新形势下时期才慢慢完毕。古代历史 , 很多中华民族为了更佳地维持其与家庭的正宗性也采用了族内婚 , 不過之后的族早已从氏族发展趋势变成了中华民族。
二 , 母系氏族的族外婚
伴随着時间向后推移 , 人类慢慢发觉 , 血缘关系太相仿的人结婚生的子孙后代缺点过多 , 易患先天疾病 , 或身体素质欠佳 , 智力障碍 , 《左传》 : “男孩和 女孩同宗 , 其生不蕃”。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往往发展比较缓慢 , 一个很关键的因素便是风靡族内婚制。之后人类观念到血缘关系邻近的人婚配的缺点 , 由此慢慢严禁了族内的亲兄弟姐妹和 血缘关系较近的兄妹中间的婚配 , 从而转为族外婚。
布依族唱山歌
族外婚便是一个氏族的弟兄和 和 另一个氏族中间的姐妹中间的群婚 , 那时候家中还未产生 , 因而婚配是以氏族为公司开展的。在最开始 , 婚配方法主要是野合 , 在特殊的日子到特殊的地址开展配种 , 以后分别又返回分别的氏族。《周礼·地官司徒下》 : “中春之月 , 令会男孩和 女孩 , 由此时也 , 奔者禁不住” , 便是这人种外群婚的残留风俗习惯。这人种外群婚的目标便是单纯性地为氏族繁殖人口数量。在近现代 , 很多少数民族仍然保存着这类婚制 , 如花苗的“跳月” , 壮族的“歌圩” , 布依族的“赶表” , 佤族的“放寮” , 仫老族的“走坡” , 傈僳族的“走婚制” , 彝族的“泼水节” , 侗族的“行歌坐月” 等节日 , 全是族外群婚规章制度的遗俗。
跳月
眺望康佳 , 搭歌成群结队。数十人一聚。 其俗女歌与男歌相答。男歌胜 , 而女歌不敌 , 则父母认为耻。又必使女先而男后。 其答亦非常 , 则男孩和 女孩相挽而去 , 遁走山隘中相配 , 或信宿 , 或浃旬 , 然后各归其室 , 取牛酒财产 , 满志然后为此室。 不则宁异时再次搭歌耳。——岳和 弦[明]《后骖鸾录》
伴随着母系氏族社会发展的发展趋势 , 族外群婚又慢慢向族外对偶婚变化 , 也就是男子被婚配到别的的氏族 , 还能称为“从妻居”。在母系氏族时期 , 儿女的血系世谱以母系测算 , 因而发生了女尊男卑的状况。男子在婚配到异族以后 , 也不能被算作该氏族的组员 , 在过世后还要安葬在本来氏族的公共性公墓。母系氏族的女子权利更高 , 自然担负的责任也大量。历史文献记述的东南部的一些少数民族 , 女子艰辛辛勤劳动 , 而男子则只必须照看小孩。如张庆长《黎歧纪闻》 说 : “黎妇多在外面耕种 , 男夫看宝宝养家畜罢了。遇有急事 , 妇女主人家之 , 男害怕预也” , 这就是族外对偶婚阶段的社会问题。不過该阶段的对偶婚姻生活还十分不稳定 , 男性能另择女扮 , 女性也能别觅新郎官。
贵州省侗族大歌 《行歌坐月》
三 , 父系婚姻生活阶段
大概在5000年前 , 因為氏族持续发展趋势 , 氏族与氏族中间开始产生角逐发展空间的战事。在这样的情况下 , 男子的影响力就更加高 , 最后父系氏族社会发展替代母系氏族社会发展。社会发展的变化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转型。在父系氏族 , 氏族的资产由男子承继 , 女性慢慢成为了男子的附属 , 因而婚姻生活则从男子出门变成了女子外嫁。
广大苗族婚姻生活
在最开始 , 进到父系时期的氏族主要根据2种形式向周边的别的氏族得到婚配的女子 , 一是战斗力抢婚 , 二是买卖。战斗力抢婚便是启动部落交战 , 抢掠别的部族的女子 , 做为自身的老婆。这类战斗力抢婚的方法长时间存在于落伍的少数民族中 , 如北方的匈奴人 , 匈奴 , 蒙古族等就长时间存在这类风俗习惯。伴随着時间的发展趋势 , 抢婚慢慢变成了一种典礼 , 称之为“抢婚制” , 在近现代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域还很多储存这类风俗习惯。
另一种是买卖。买卖又分成用女子互换别的氏族的女子和 用资产买卖别的氏族的女子二种。云南佤族就长久性广为流传以女子换女子的互换婚姻生活。假如在互换全过程还有能会发生“赊帐”的状况 , 仅有等候下一代才能还款。用资产互换女子的婚制影响度更为普遍 , 云南省的 独龙族 , 佤族都是有牛 , 猪 , 铁制品等做为交易的资产 , 女子的价位在3头牛到10头牛不一。有一些氏族因為经济发展水平落伍 , 因而暂时不能付款互换的价钱 , 就采用以工作买卖 , 协助女性氏族工作。因為男性氏族是根据一定的成本得到了女子 , 因而女子不能离异。在女子的婚配目标过世后 , 女子就要再次嫁给了氏族內部的其他组员。这类风俗习惯在北方蒙古地域也长时间存在过 , 如汉代知名的小公主刘细君嫁给了了乌孙国君王 , 在君王过世后 , 她又遵循汉武帝刘彻的意旨嫁给了了其国王之孙。
琵琶公主刘细君
很多氏族从母系氏族婚姻生活向父系氏族婚姻生活的转折期 , 会发生“难落婆家”的风俗习惯。 难落婆家 , 便是女子在结婚后较长一段时间仍然住在本氏族 , 仅有有时候的时间段才会到男子的氏族定居。直至女子怀孕之后 , 才到男子氏族定居。在孕期以前 , 仍然能随意和 别的男子相处。清代的汪森记述瑶族 , 侗族 , 壮族的婚姻生活风俗习惯 : “凡娶媳妇不由自主媒妁 , 男和 女答歌整夜已即去 , 非有身不愿为其室妇 , 至五年 , 十年不归。”有的氏族也有女子拒婚的风俗习惯 , 如普米族的婚宴被称作“三回九转” , 最开始几回被男性接回来后 , 女子总是会尝试逃走娘家 , 直至孕期才住在男性。男性氏族接回来孕期的女子后 , 会对女子的相处状况开展审讯。
整体而言 , 因為氏族长时间存在 , 促使对偶婚姻生活一直沒有趋于稳定 , 群婚的颜色较为深厚。不過 , 伴随着远古时代后期阶层的持续分裂 , 父系氏族迈向了分裂 , 父系家中开始发生了。在父系家中中 , 男子是父母 , 有着自身的私有权 , 与此此外女子也开始从依赖于氏族到依赖于家中 , 从而一夫一妻制的婚制就引發了。因為女子早已变成了家庭主要成员中的一部分 , 因而过世后就不易被安葬在原先的氏族公墓 , 反而是安葬于家中陵墓中。在我国父系氏族末期的陵墓中 , 多发生了夫妻合墓 , 这也是父系家中存在的主要标示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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